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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傳參,豈不是用占位符聲明方式最好,為何要第二種方式(聲明類然后繼承的方式)呢?什么時候必須用第二種方式呢?
2016-10-31
源自:Sass入門篇 4-16
正在回答
占位符用則有,不用則無,
繼承有父級才行,父級改動全局動(風險)
變量混合宏.
團隊協(xié)作中,難免別人會先定義樣式,然后自己要使用但是吧之前寫的不能完全滿足你的需求,此時,就可以先繼承人家寫的,然后再定義自己的,這樣就避免的重復的代碼
個人認為不傳參的情況下就應該使用占位符,聲明類再繼承唯一的合理用法就是:
確實有.mt這個元素,并且該元素的所有樣式都能被復用,這個條件就已經很有局限性了
然后如果.mt要求有所變動,那么繼承過去的全都改變了,黏連性太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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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mc1903150733
第二種方式可以使用已經存在的類來直接繼承引用。這個類是被編譯的。占位符聲明,需要重新聲明一個&class,這個聲明也有好處,就是沒有被引用的時候,是不會被編譯出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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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13
占位符用則有,不用則無,
繼承有父級才行,父級改動全局動(風險)
變量混合宏.
2017-04-27
團隊協(xié)作中,難免別人會先定義樣式,然后自己要使用但是吧之前寫的不能完全滿足你的需求,此時,就可以先繼承人家寫的,然后再定義自己的,這樣就避免的重復的代碼
2017-03-08
個人認為不傳參的情況下就應該使用占位符,聲明類再繼承唯一的合理用法就是:
確實有.mt這個元素,并且該元素的所有樣式都能被復用,這個條件就已經很有局限性了
然后如果.mt要求有所變動,那么繼承過去的全都改變了,黏連性太強了。
2016-10-31
第二種方式可以使用已經存在的類來直接繼承引用。這個類是被編譯的。占位符聲明,需要重新聲明一個&class,這個聲明也有好處,就是沒有被引用的時候,是不會被編譯出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