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s返回值的函數(shù)中,返回值是否還要加var?
有人說是
req1=app2(5,6);
req2=app2(2,3);
sumq=req1+req2;
//--------------
有人說是
var req1=app2(5,6);
var req2=app2(2,3);
var sumq=req1+req2;
//---------
看結果是一樣的,問下這兩個到底那個是正確的,是否應該要加var?
有人說是
req1=app2(5,6);
req2=app2(2,3);
sumq=req1+req2;
//--------------
有人說是
var req1=app2(5,6);
var req2=app2(2,3);
var sumq=req1+req2;
//---------
看結果是一樣的,問下這兩個到底那個是正確的,是否應該要加var?
2016-07-24
舉報
2017-01-16
在JS里,變量雖然也可以不聲明(就是說不加var),直接使用,但不規(guī)范。
規(guī)范的用法需要先聲明(加上var),后使用。
當然養(yǎng)成規(guī)范的習慣會比較好哦!
哈哈哈1-3樓的隊形真是太可愛了
2016-07-26
推薦的寫法是第二種。
你的第一種:
req1=app2(5,6);
req2=app2(2,3);
sumq=req1+req2;
這個雖然沒有var 但是系統(tǒng)會給他自動定義成全局變量,但是為了避免錯誤,最好要用var去定義它。
2016-07-25
如果只看這一段代碼,不考慮其他的話,兩段都可以使用,第一段沒有聲明變量,變量雖然可以不聲明,直接使用,但為了規(guī)范,需要先聲明,后使用。
2016-07-24
如果只看這一段代碼,不考慮其他的話,兩段都是對的,第一段沒有定義變量,也可以使用,但是html推薦使用第二種,先聲明變量,再使用。
2016-07-24
如果只看這一段代碼,不考慮其他的話,那第二段才是對的,因為第一段沒有定義變量。未經(jīng)過定義的變量是非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