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采納回答 / 丶君尋
:hover 選擇器用于選擇鼠標(biāo)指針浮動在上面的元素。:hover 選擇器可用于所有元素,不只是鏈接。(:link 選擇器設(shè)置指向未被訪問頁面的鏈接的樣式,:visited 選擇器用于設(shè)置指向已被訪問的頁面的鏈接,:active 選擇器用于活動鏈接,在 CSS 定義中,:hover 必須位于 :link 和 :visited 之后(如果存在的話),這樣樣式才能生效。)
2016-11-12
已采納回答 / stone310
JQ是不斷更新變化的,從1.xxx到3.xxx,功能的添刪各有不同,但是最大區(qū)別是2.0之前支持IE6/7/8,2.0之后只支持IE9以上,因此目前用的多的還是2.0之前,畢竟還有有項目要支持IE 7/8;具體用什么版本看自己的需求,功能能滿足便可以
2016-11-11
最新回答 / 給我一杯咖啡
this是Javascript語言的一個關(guān)鍵字它代表函數(shù)運行時,自動生成的一個內(nèi)部對象,只能在函數(shù)內(nèi)部使用。
2016-11-10
最新回答 / wusolong0
text-indent只是文字相對于塊元素縮進(jìn)了20px,并不是相對塊元素居中顯示的。而text-align:center是相對于塊居中顯示的
2016-11-09
已采納回答 / 時光輪
這句話的意思是當(dāng)鼠標(biāo)經(jīng)過ul元素下的第一代li元素時,在0.3秒內(nèi)將?ul元素 下的 第一代li元素 下的 ul元素高度設(shè)為120px。 <...code...>如果選擇器為“ul li”,則會選中所有l(wèi)i元素,包括“一級菜單”和“二級菜單”。“ul>li”,則只會選中第一代li,就是“一級菜單”。
2016-11-03
已采納回答 / 慕絲9480286
:hover 是一個偽類選擇器,具體可參考http://www.w3school.com.cn/cssref/selector_hover.asp.這句話的作用是當(dāng)鼠標(biāo)懸空(非點擊)于.nav li a元素上空時改變字體的顏色和字體的背景顏色
2016-11-03
已采納回答 / 慕娘4728584
因為this是個變量,在不同函數(shù)中指代東西不同,你可以在代碼不同位置alert(this)看他具體是什么,就是說this是一直在變的,A(this(this)),比如這樣,第一個this指A,第二個this指A(this),是不同的大概是這個意思,,
2016-11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