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贊回答 / 旋律丶秋涼
代碼的執(zhí)行順序是這樣的,首先,var n=0;然后綁定監(jiān)聽,然后第二次var n=0;實際上什么都沒干,并不是你們想的那樣監(jiān)聽黃色區(qū)域的事件后把綠色區(qū)域的n變?yōu)?,兩次賦值在加載過程中就已經(jīng)完成了,n就是個全局變量,前后都是一樣的,整個文檔中的n都是同一個n
2017-04-09
click事件其實是由mousedown于mouseup 2個動作構成.“于”字赤裸裸顯露這個老師喜歡裝B,以為這樣就顯得自己編程水平很高?
2017-04-07
最新回答 / 慕田峪5302042
回車屬于鍵盤事件,回車可以觸發(fā)submit時間,鼠標點擊go也可以觸發(fā)submit事件,因為go的按鈕定義了<input ?type="submit">
2017-04-06
點第二個按鈕是沒有冒泡的,因為triggerHandler()不會冒泡,所以沒觸發(fā)div的彈出窗口事件,但你自己手動去點a標簽(也就是文字)那就不一樣了,相當于你自己觸發(fā)了click事件,click肯定可以冒泡,所以直接觸發(fā)父元素div的彈窗事件= =還有觸發(fā)默認事件和冒泡觸發(fā)父元素事件不一樣!不一樣!不一樣!
2017-04-06
var w=++n;
$(this).text( '觸發(fā)類型:' + (e.type) + ",次數(shù)" + w)
$(this).text( '觸發(fā)類型:' + (e.type) + ",次數(shù)" + w)
2017-04-02